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拟对“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室项目”进行公开选择招标公司一家,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参与,为我院提供本次招标代理服务。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室项目代理机构遴选
二、项目简介:拟采取遴选的方式随即抽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对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训练室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三、报名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名单位必须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登记注册(备案)和具有招标代理登记证;
5.最近三年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在绵阳有固定的办公、开标场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报名及审核资料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鲜章):
1.授权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
3.四川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登记注册(提交网站截图)、绵阳市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登记注册(提交网站截图)。
4.公司简介(需提供在绵的办公场地的照片)。
5.满足报名资格条件内的相关材料。
五、资料递交方式、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报名单位,请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持以上资料报名。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需统一装订、密封并在报名时现场一次性提交。提交后不予退还,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料不予接收。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未提供基本资料给予一票否决。
六、确定方式、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1.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收取报名资料并组织对各报名资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在审查合格的单位中随机抽取一家确定为中标单位。
评审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
评审时间:2023年4月19日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227088840
七、公示:
通过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将抽取结果向社会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抽取单位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