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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关心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绩,为助推游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工作职责,为大局服务

深入推进平安游仙建设。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办案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件6人。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对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15件21人,起诉19件25人;对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决定逮捕40件51人,起诉82件111人。从严惩处组织领导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件5人,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60余万元强化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批准逮捕18件39人,起诉23件132人。

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对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犯罪批准逮捕3件4人,起诉3件4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修复因非法采矿被破坏的林地、耕地4.5亩,补种树木1750株,清除农村弃土场内不可降解废物20余吨,强化农用地司法保护。深入调研辖区镇村两项改革后349宗闲置资产盘活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5条,帮助化解法律风险。突出抓好扶贫领域国有财产安全保护,通过办理2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督促收回社保资金。持续深化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虚假诉讼民间借贷纠纷案开展跨区域司法协作。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骗取贷款、非法经营犯罪2件3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办理涉企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综合考虑涉罪严重程度和企业经营状况,对涉罪民营企业家及经营管理人员决定不起诉3强化问题研判,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检察建议2件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集中调研民企问需问计,发挥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作用,开展以案释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线上线下一体的检察服务体系建设,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案件受理、律师接待、控告申诉、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30余件次,全部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进展答复。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阅卷141人次,提供异地阅卷服务坚持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围绕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预防职务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领域开展类案分析,提出检察建议6件,帮助堵塞治理漏洞。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化解矛盾纠纷、为民解忧纾困的重要作用,开展各类听证7。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二、立足践行初心使命,为人民司法

用心用情办好每个“小案”。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一年来,共起诉盗窃、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小案”298人,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制度机制,确保每起“小案”案结事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依法不批准逮捕178人,决定不起诉71人。对一起84岁老人非法狩猎案,严格评估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社会效果良好,相关报道被光明网转载。

发挥职能守护美好生活。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提出食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5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整治违规收集、运输、储存餐厨废弃物问题,规范小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全区窨井盖安全隐患走访排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完成对52套雨污水检查井、雨水口及雨水排篦的问题整改,守护人民群众“脚下的安全”。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共办理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12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0余万元。切实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对8名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落实司法救助金6.7万元。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试点工作,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准逮捕5人,提起公诉6人,加大指控力度,确保罚当其罪。坚持“严管又厚爱、宽容不纵容”,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率为38.4%,高出全省平均水平。成功支持起诉一起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托“熊猫未士·灯塔”未成年人检察团队举办开学第一课、庭审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活动,辖区7所学校的3000余名师生接受法治宣传。我院获评全市关爱保护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先进单位和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三、立足法律监督主业,为公正担当

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51件313人,批准、决定逮捕91件143人;受理审查起诉323件734人,提起公诉231件422人。强化对刑事立案、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取证32件,监督立案2件、撤案9件,追诉漏犯25人。办理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案件42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审判机关判决中刑期计算错误1件,法检召开办案联席会议12次,促进形成统一认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3人,纠正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违法违规13件;探索建立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异地司法协作机制,联动公安、法院、司法局收监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罪犯,维护刑罚权威。加强与监察委员会衔接,依法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9件9,坚决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法定职责。

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2件。强化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得到法院采纳;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3件,做好释法说理,维护审判权威。着力规范民事审判司法程序,提出民事审判程序检察建议8件,均得到法院采纳。深入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程序监督案件12件,达成民事执行和解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1件,均得到法院采纳。

做实行政检察。积极履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职责,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件,其中提出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意见1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意见7件,均得到法院采纳。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针对二次申请及违规收费、土地执法、行政检察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探索建立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机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续打好“三大保卫战”,共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公告14件,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开展辖区乡镇“洗车场违法排污”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对辖区14个水源地附近排污场所进行排查,推动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消除河湖污染隐患,有效改善芙蓉溪环境。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工作协助配合共同促进英雄烈士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试行)》,走访调研我区烈士纪念设施和烈士散墓2处,关心关怀烈士家属生活近况,收集、落实对烈士墓保护意见建议3条。

四、立足锻造过硬队伍,为忠诚履职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开展“百年恰风华 启航新征程”“红心向党 检徽闪耀”等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推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开展、重要案件办理情况32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管理,坚决肃清流毒影响。

提升司法改革质效。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长办案、检察官联席会议、案件评查等机制,压实司法责任。扎实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比”2020年的1:1.32下降至2021年的1:1.26,提升了办案效率。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区政法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细则,细化量刑建议标准,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94437人,案件适用率达到94%,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超过90%,检察机关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作用更加凸显。

深化能力素质建设。围绕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目标,聚焦认罪认罚从宽、办案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新要求,通过实战练兵、技能比拼、素质拓展、检答网培训等形式,分类分层进行素能培训25次,开展精准化培训120余期,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养和实战能力。一年来,我院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27项,工作获得市级以上领导书面肯定5件,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肯定5件,工作经验被上级机关转发6项,在市级以上会议作经验交流3次,理论研究立项市级以上课题2个,1篇论文在省级知名法学期刊发表。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双听双问”工作,严肃查处内部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刀刃向内推进自我革命,动真碰硬整治顽瘴痼疾。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4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聚焦检察业务强化内部监督,对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控辩协商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案件适时开展流程监控、结果监督和跟踪监督,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推动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我们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3次。我们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建立常态化走访联络机制,用心听取并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邀请他们广泛参与调研视察、案件听证、庭审观摩70余人次我们深化检务公开,努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法律文书113件、重大案件信息24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5 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和案件听证工作情况。集成打造“富乐·检小宣”新媒体工作团队,运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320余条,拍摄的2部法治微电影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游仙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与发展大局需求相比,提供的司法保障还不够及时、精准、充分,服务大局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理念还有待转变,重司法办案、轻监督制约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干警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四是个别检察人员出现打听过问案情违纪违法问题,全面从严治检还需加大力度、深化实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抓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深入推进“作风能力攻坚”行动,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效率、一流的业绩,为推进游仙“三大目标”“三大战略”“三大攻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游仙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中展示新作为。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涉黑涉恶和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游仙、法治游仙建设。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切实减少社会对立面,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拓展“检察和解”工作,探索与诉前调解对接机制,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二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围绕国家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建设,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加强对涉创新主体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严惩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乡村振兴总要求,深入推进耕地资源保护、食用农产品安全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在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中迈出新步伐。加大司法救助线索发现、移送工作力度,推动形成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综合救助体系。持续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在家门口、指尖上表达诉求。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熊猫未·灯塔”团队为依托,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凝聚社会保护合力。

四是在深化拓展法律监督中取得新成效。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落实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为核心做优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做强民事检察,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做实行政检察,以公益保护为使命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进各项检察职能融合发展。

五是在严管厚爱精技强能中亮出新形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健全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倒逼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加大人才选育培养力度,弘扬工匠精神,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全面激发队伍活力,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游仙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试点:指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国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将由各部门分散办理平稳过渡到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

2.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建议积极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加强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以及预防性侵害教育

3.“三大保卫战”:2018年6月1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4.“案-件比”:“案+件”,其中,“案”是指将当事人涉司法事件视为“案”,“件”是指将检察机关参与的对案进行的各种审查处理活动视为“件”,主要选取的是影响当事人司法评价、体现司法机关办案效率和质量的审查处理活动数量作为“件”的总数,通过计算“案”与“件”的比值,从而从宏观上反映司法业务的运行情况。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依法从宽处理。

6.“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为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相继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