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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1-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关心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融入“两个大局”,服务我区安全与发展,为建设更高质量“五个游仙”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贴中心工作抓服务,护航游仙高质量发展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倾力投入联防联控。疫情初期,我院坚决服从抗疫大局,先后出动检察人员128人次,协助村社做好逐户登记宣传、筛查交通路口、盯防隔离人员等工作。坚决维护防疫秩序。协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建立涉疫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批准、决定逮捕防疫物资诈骗、妨害社会秩序等犯罪34人,起诉22人。开展防疫用品市场、野生动物保护、医疗废弃物处理公益诉讼专项检察,协同相关部门共同防范风险。实施零接触办案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视频通讯系统,探索跨省异地阅卷,远程接访、提讯240件次,确保工作不断档。在教体专网开设“空中法治课堂”,推送法治讲座微视频,覆盖全区中小学校。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批准、决定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11人,提起公诉114人,涉案金额3亿余元,配合相关部门力促追赃挽损7830万元为脱贫攻坚助力。8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7.1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高质量完成对口帮扶任务,为帮扶村协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万元,资助贫困户危房改建等各项资金4.6万元,持续帮助7户建档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并全面脱贫。为美丽游仙添彩。开展“守护绿色游仙美好家园”专项行动,对辖区涪江、芙蓉溪流域的4条主干河道、5条沟渠开展大巡查,针对河道垃圾及废弃农药包装物治理,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件。严厉打击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起诉22人,用法治力量推动环境保护。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依法全力保障复工复产。通过集中调研民企问需问计、与工商联深化协作、建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加强与民企互联互信互通,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妥善解决其合法诉求6严厉打击制售伪劣产品、诈骗、非法经营犯罪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批准、决定逮捕2027人,起诉3373人,坚决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稳妥处理民企及其从业人员涉罪案件,对涉嫌犯罪的民企从业人员依法不起诉5,切实做到“少捕慎诉慎押”,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

  二、紧盯维护稳定抓履职,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三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742人,批准、决定逮捕531人,不批准逮捕7人;受理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556人,起诉546人,不起诉10人,追诉漏犯1人。按照“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对涉黑涉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涉恶案件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7件,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落实涉黑恶案件“每案必建议”,针对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漏洞方面等深层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回复率100%帮助堵漏建制,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和土壤。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维护人民幸福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9202人,批准、决定逮捕109151人;受理审查起诉303519人,起诉243421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决定逮捕66人,起诉1320人;严惩“黄赌毒”“盗抢骗”犯罪,批准、决定逮捕88122人,起诉172265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批准、决定逮捕1021人,起诉1347,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加强与监察委员会衔接,依法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33,坚决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的法定职责。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批准、决定逮捕67人,起诉611人。成功办理全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权案件,针对该起继父长期性侵其继女、而继女生母放任犯罪发生的案件,在依法打击性侵犯罪的同时,支持起诉撤销该继女生母的监护权,法院判决采纳了支持起诉意见。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情节严重的,批准、决定逮捕23人,起诉12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不起诉22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把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与教育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召开座谈会3次、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4次,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创新开展心理咨询师入驻检察机关工作,无偿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诊治,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刊发推广。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11场次,1.2万余名师生接受法治宣传。

  推深做实检察为民举措。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兑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承诺,62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继续保持无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发生。持续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进控告、申诉、举报、案件信息查询等一站式受理。深入落实检察长接访、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制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主题并结合办案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法治化社会氛围。建立并完善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检察办案公开听证制度,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工作,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三、紧扣主责主业抓办案,强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精益求精做优刑事检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主导、全程监督作用,监督侦查机关规范办案8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法院全部改判。办理检验鉴定、文证审查等案件49全面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发表检察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批捕1944人,不起诉2745人,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办理的案件中符合条件的8名犯罪嫌疑人依职权变更强制措施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纠正脱管漏管3人。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监督法院执行罚金123.4万元。

  稳中求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全部采纳;提出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意见6件,法院全部采纳;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意见6件,法院全部采纳。加强对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坚决惩治恶意欠薪,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5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8万余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追索抚养费起诉案件2件。同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提出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意见1件,法院采纳;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妥善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100%。其中,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20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在英烈权益保护领域立案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稳妥积极探索办理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共立案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住建部门和相关镇政府查处取缔液化石油气瓶违规销售点,以点带面会同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起联防联控常态化专项工作机制,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我院办理该案的专题报告得到了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和肯定性批示,工作经验被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该案也被评为游仙区第二届“十大法治案例”。

  四、紧跟改革部署抓落实,激发检察新活力新动能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担任员额检察官的院领导带头办案88件。规范检察委员会把关职能,完善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做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管有机统一。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扎实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精细打磨每一个办案环节,力消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诉累,“案-件比”指标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最大限度提升办案质效。

  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区政法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细则,细化量刑建议标准,全面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实现案件繁简分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办理案件241396人,适用率位居全市前列,起诉后50%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35%检察机关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作用更加突出。

  不断推动检察与科技融合。以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检察工作网建设,进一步升级改造智能化办案工作区和智能检委会会议系统。全面完成远程提审、远程出庭和智慧公诉建设,全面建成出庭一体化平台系统和移动办公办案系统,积极推进与其他政法机关网络互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建设。

  五、紧追时代需求抓队建,提升能力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不懈强化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认认真真学原著悟原理,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心走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市检察院报告30余件次,将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党员示范团队”和“党员示范岗”创建,集中展示党建成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检察宣传阵地,全年无涉检舆情发生。积极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精心拍摄的《较量》《“未”你而来》两部法治微电影在“学习强国”APP、人民网、新华网展播,其中,《较量》荣获最高检举办的第五届检察“三微”作品征集展播“十佳作品奖”。

  一以贯之推进从严治检。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严格执行《检务督察工作条例》,部署开展11次日常督察和4次专项检查,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工作,从检察长到办案人员每月填报情况。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监督,支持配合监督执纪,完善工作衔接机制,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有效合力。

  脚踏实地提升队伍素能。深入实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利用“检答网”、检察网络学院,加强检察业务交流。突出实战、实务标准,积极参加知名法学高校和上级机关开设的各类培训300余人次,采取集中学习、案例研讨等方式,开展精准化培训35,形成了讲业务、重业务、学业务的浓厚氛围。

  真心实意接受人民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向政协通报公益诉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并逐一落实。精心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视察、案件听证、庭审观摩40余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3件。推行阳光检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663件、法律文书223件、重大案件信息22条,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业务绩效综合指标位居全市第二,8项检察业务名列全市第一。集体和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35项,其中,我院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未成年人检察“灯塔”团队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3项工作被最高检、省检察院推广,全年工作获得区级以上主要领导书面肯定9。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重配合协调、轻监督制约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大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结构性短板,检察职能拓展延伸的新形势下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三是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有差距,办理金融、网络等新类型案件能力不足,运用高科技和大数据辅助办案能力还不强;四是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检任重道远。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调整监督重点,延伸监督触角,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游仙、平安游仙。

  一、以“防风险”为首要,扛起维护稳定政治责任

  聚焦金融风险防控,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新型网络金融犯罪,促进提升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聚焦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打击和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以检察履职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以顾大局为重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动对标全区“十四五”规划宏伟蓝图和2035年游仙经济社会发展远景目标,精准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持续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军民融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游仙深度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科技城新区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检察力量。

  三、以强监督为根本,增进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刑事检察工作中落实诉前主导责任,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化虚假诉讼、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公益保护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四、练内功为支撑,提升综合履职监督能力

  建好建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解决专业人才、履职素能、职业保障方面的短板难题。深化检察改革,优化业务管理模式,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持续强化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把90年人民检察史的学习教育融入到党史的学习教育中,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一“历史基因”传承好、延续好;狠抓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好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2021年,我们将紧紧依靠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推动游仙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名词解释

  1.三号检察建议:2019年最高检针对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违法犯罪对金融安全、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聚焦金融防范化解工作,向中央财经委发送的检察建议。

  2.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建议积极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加强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以及预防性侵害教育

  3.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指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通过各种司法手段促使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

  4.-件比: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件与进入司法机关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数量统计成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件;“件”是指这些案件进入司法机关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数量统计成的件。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依法从宽处理。

  6.四大检察:指最高检确立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格局,即: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和做好公益诉讼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