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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件《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控申接待AB岗服务团队工作暂行办法》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举报信访接待工作,提升文明接待室窗口服务质量,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渠道,发挥控申接待AB岗服务团队的细胞作用,特制定“突出小微服务、强化细胞监管”控申接待AB岗服务团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小微”“细胞”就是向每一个服务点位、服务环节和服务人员要质量,督促推动“一线、窗口”人员在服务团队中争做贡献、在服务细节上争创一流、在自身能力上争当表率,把关于“言行亲和、服务主动、高效廉洁”的要求变成常态,不断推动服务标准化、流程化、亲情化,让办事群众体验到更多有感和有效服务。

第二条  本办法指的“小微”服务专指的控申接待窗口(本院一楼举报、控告、申诉接待室,魏城检察室)为服务点位;本办法指的“细胞”是由控申接待人员为“一线、窗口”服务责任主体,扩大到建立一支大控申格局的新型服务队伍的AB岗服务团队组成。

第三条  控告申诉检察科是“小微”服务和“细胞”AB岗服务团队的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对人民群众首办接访工作,并指导新型服务队伍的控申业务工作。

第四条 “细胞”AB岗服务团队人员分为A岗位团队和B岗位团队,确定控申科干警1人为A岗位团队工作责任人,负责在控申接待室工作,同时每年由政治处负责对新进干警轮流派送1名干警充实到A岗位团队实习,主要到控申接待室或魏城检察室学习锻炼,时间为期半年,以增强“细胞”指数。确定1名控申干警为B岗团队工作责任人,协助A岗位团队工作责任人负责接待,当A岗位团队工作责任人请假,由B岗位团队工作责任人或本院阳光检察志愿服务队选派1人负责接待。(AB岗服务团队的具体人员落实,由本院政治部门另行制定和负责解释)。

第五条  除节假日外,每周一到周五主要由控申科干警1人为A岗位负责信访、举报接待工作(必要时新进干警协助),A岗位团队遇有事需要请假,应及时报告科长,由科长调整安排控申科干警1人为B岗位团队接替接待(特殊情况由本院阳光检察志愿服务队协助),AB岗服务团队人员应各负其责,服从控申科长或政治处的安排。

第六条  AB岗服务团队接待人员要文明接待,礼貌待人,接待来访群众时,要认真听其叙述,做好记录。属于检察机关业务范围的投诉,按《首办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移送处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业务范围的来访、来信,应积极主动提供法律帮助,并给予耐心细致地解答。

第七条  对矛盾可能引起激化的信访问题,AB岗服务团队的接待人员应积极做好来访群众疏导工作,缓解矛盾,并及时报告和与有关单位和部门联系,及时化解矛盾。

第八条  AB岗服务团队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严禁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严禁向人民群众吃、拿、卡、要等,违者依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  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惩“肆意妄为”行为。AB岗服务团队人员如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擅自脱岗,按照本院有关制度和绩效考核规定给予惩罚。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