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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3-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维护安全稳定,着力保障和促进平安游仙建设; 2、聚焦服务保障大局,着力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聚焦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4、聚焦法律监督主业,着力保障和提高检察监督能力;5、聚焦过硬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二、部门概况

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属一级预算单位。拥有政法编制46名,单位实有在编在岗51人,其中政法编制45人,工勤岗位6人。退休人员27人。




第二部分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1377.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7.5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137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92万元,占92%;项目支出114.6万元,占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77.5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70.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77.5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70.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77.52万元,较2022年增加470.15万元,增长34.13%;公共安全支出1106.39万元,较2022年增长387.78万元,增长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6万元,较2022年增加52.32万元,增加32.66%;卫生健康支出30.89万元,较2022年增加3.81万元,增加10%;住房保障支出80.08万元,较2022年增加26.88万元,增加33.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106.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检察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大要案办理、检察人员办案加班补助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30.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0.08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62.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公积金等人员开支。

公用经费1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日常开支。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游仙区检察院“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6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2.4万元,减少12.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2.6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支出。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一般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预算安排14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2万。主要原因是无车辆增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车0辆,中巴车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计划安排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4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2万。主要原因是无车辆维修费用增加。主要用于4辆执法执勤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办案业务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2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游仙区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8.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1.9万元,增加40%。主要原因是因为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游仙区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针货物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额747.3万元。共有车4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项必填,主要对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中出现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等进行解释,可参照省级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