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财政信息
关于游仙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时间:2015-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是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二是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三是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四是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五是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围绕建设富乐游仙,全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围绕建设法治游仙,努力推动和促进检察改革创新;三是围绕构建民生检察,努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四是围绕建设过硬队伍,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检察公信力。

  二、部门概况

  游仙检察院属一级预算单位,拥有政法编制62名,单位实有在编在岗59人,其中政法编制53人,工勤岗位6人。退休人员1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游仙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038.252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38.25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38.25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17.6287万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45.9927万元,事业运行29.8769万元,其他检察业务支出111.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7.5606万元,医疗卫生15.553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游仙区检察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检察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法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法机关完成特定的检察工作任务,用于专项办案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查办预防和职务犯罪,办案业务费及装备购置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附表12015年游仙检察院收支预算表;

  附表22015年游仙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