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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首例强制医疗案件审查终结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游仙区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涉案精神病人喻安琴进行强制医疗。这标志着,游仙区首例强制医疗案件的审查工作尘埃落定。 

    喻安琴,女,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云南省永善县人,现年27岁,婚后随丈夫居住于四川三台、江油、绵阳等地,主要负责照料不满三岁的女儿及一岁的儿子。日常生活中,喻安琴精益求精,尤其对一双儿女视若珍宝,精心呵护,唯恐有半点闪失。 

    自2013年底开始,长期紧绷着神经的喻安琴担心有人对女儿不利,开始出现幻觉、幻听等症状,后愈演愈烈。2014年5、6月份,家人及身边朋友不时发现喻安琴精神恍惚,表情呆滞,前言不搭后语,常跟家人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2014年6月22日凌晨3时许,在绵阳市游仙区桑林坝开元电站家属区租住屋内,喻安琴持菜刀将熟睡中的丈夫砍伤,其丈夫被惊醒后躲避,喻安琴依然追砍,其丈夫迫不得已伺机逃离出租屋呼救。随后,喻安琴又持菜刀砍死被惊醒的一双儿女。进而,绝望中的喻安琴一心求死,持菜刀砍割自己的头、颈等部位,被闻讯赶到现场的亲友和民警挡获。 

    案发后,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迅速受理此案并立为刑事案件展开全面侦查,对因伤住院的喻安琴进行监视居住。经依法鉴定,喻安琴患精神分裂症伴抑郁,案发期间处于患病期,对所实施的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遂撤销案件,对喻安琴解除监视居住,将其临时隔离治疗于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并向该院提出强制医疗意见,移送审查。 

    面对本辖区内首例强制医疗案件,该院高度重视,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四个重点对本案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一是喻安琴是否实施了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二是喻安琴在作案时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对其行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相关鉴定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确凿无疑。三是喻安琴现在是否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四是侦查机关对喻安琴采取的临时性约束保护措施是否恰当。 

    为了查明真相,该院在审查随案移送卷宗材料的基础上,调查核实了本案被害人、喻安琴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走访了喻安琴的主治医师、家人,详细了解了其目前病情;对相关鉴定文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文证审查。同时,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了相关证据,使本案证据形成了严密的证据锁链,排除了一切合理怀疑。与此同时,耐心劝慰、开导喻安琴的父母家人积极配合医院治疗,照料喻安琴,以期早日康复,并针对其家庭经济困难积极申请实施司法救助。在此基础上,该院向游仙区法院提出了对喻安琴进行强制医疗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