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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我院继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提前介入和引导公安机关查出此类案件,共审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5人。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了人民的财产安全。近日,我院依法打击了四川银友汇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的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郑斌、阳丹被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郑斌、李锦清(已取保)、阳丹等人于2013年3月开始,预谋联合投资成立四川银友汇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始寻找地方、召集人员、办理工商注册,于2013年6月在涪城区涪城路47号5号楼成立四川银友汇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对外营业。而后又在2014年5月、8月先后在涪城区剑南路、游仙区开元路18号开元锦都4栋1层23号分别开设门店作为公司网点,三网点均以四川银友汇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开展业务,在对外业务中没有按照在工商注册的经营范围营业,又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而是以该公司为平台,以四川银友汇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涪城区铁牛广场、剑南路和游仙区开元场等地发传单,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等方式还本付息或给付高额回报,以投资四川蜀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农业开发、绵阳纳瑞商贸有限公司、绵阳永好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绵阳科航商品混泥土有限公司、绵阳四方实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和绵阳龙源实业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项目需要资金,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00人余次,共吸收公众存款1.0733亿余元,截止案发尚有4433.8万元没有兑付。现在四川银友汇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困难,资金链断,无法支付客户利息和本金。我院目前仍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侦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争取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