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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专题活动情况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和省、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我院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把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全院开展救助工作“一盘棋”,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掌握情况 建立台账

  201811日至625日,我院已对5人实施了司法救助,其中未成年4人,其他人员1人,财政拨款1.3万元。其他渠道资金1.5万元。在全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主动开展了对事实孤儿救助的专项活动,从今年4月份,在我区22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个经济实验区开展了对事实孤儿拉网式的排查,落实到社(街道)、村(居委会)、乡镇三级组织。经统计核实,我区事实孤儿为125人,均不属于司法救助范围,但我院对父母双亡的事实孤儿8人,需要政府民政救助的进行了重点关注,经协调和核实,这8人为事实孤儿,乡镇都已落实了救助政策,还有其他特殊情况,我院也正在协调中。

  二、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我院充分认识到促进国家司法救助与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息息相关,是为治蜀兴川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因此,形成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把司法救助与注重未成年的权利保障和司法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对未成年人开辟绿色通道,重点对事实孤儿进行跟踪关注,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责无旁贷,未成年人和事实孤儿的救助由未检科负责,控申协助,其他部门不能就案办案,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应主动救助,及时救助。机关总支、工会、妇委会也要关注这部分人群。

  三、依法救助 多维推进

  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我院不仅按照司法救助程序从资金给予救助,而且积极探索人民司法为人民这个宗旨,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等问题,定期不定期进行回访,密切跟踪被救助对象,引导他们将发放的救助金用于经营、发展,解决长期贫困的问题。今年上半年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不仅在资金上给予帮助,而且从心灵上给予人文化的关怀,如,我院办理了四名在校学生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案件,高度重视,办案部门不仅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而且还通过其他救助渠道及时为另一名未成年受害人争取了医疗费用就医。对四名受害人聘请了心理医生对她们进行了心理抚慰,让这些学生放弃轻生、辍学的念头。

  截至到6月,我院救助工作进展顺利,但还需要全方位、多角度、多元化、深层次开展救助,我院将加大协调相关部门,助推司法救助,对不在司法救助范围的其他需要救助的事实孤儿,下一阶段重点对父母服刑或一方服刑,另一方下落不明或无能力抚养的事实孤儿,进行加大同有关部门衔接,加强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关注,关心和关爱事实孤儿等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氛围,为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奉献力量。